TAVA 电动自行车保险
保障概要
| No. | 区分 | 赔偿限额/投保金额 | 用户自负额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区分 | 每次事故 | |||
| 1 | 用户过失 | 财产损害赔偿(第三方) | ₩10,000,000 | ₩500,000 |
| 人身伤害赔偿(第三方) | ₩200,000,000 | ₩500,000 | ||
| 场内治疗费(骑行者) | ₩1,000,000 | ₩100,000 | ||
| 2 | 设备缺陷 | 财产损害赔偿(骑行者、第三方) | ₩10,000,000 | ₩500,000 |
| 人身伤害赔偿(骑行者、第三方) | ₩100,000,000 | ₩500,000 | ||
投保对象
保险赔偿对象是指由Currentdot Company, Inc.租赁或拥有、维护、保修、管理,并事先在保险公司注册,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用户出租的电动自行车。
保险期间
从租赁手续完成之时起至归还手续开始之时止,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期间可获得保障。
※ "使用"是指驾驶及停车等行为,不包括上述驾驶及停车行为以外的其他无关行为。
主要赔偿限制
异常租赁时无法获得赔偿。
- 重大过失事故
- 酒后驾驶、肇事逃逸等已向调查机关报案的事故
- 2人以上乘坐
- 使用他人名义的手机或他人账户的邮箱
保险受理
请在受理前提前准备保险受理所需的证明材料。
- 事故视频(用于驾驶中事故认知的证明材料)
- 事故照片(用于驾驶中受害的证明材料)
※ 如无事故证明材料,将无法单独受理,请知悉。
索赔材料
- 保险金索赔书(保险公司格式)
- 事故证明书(诊疗费计算单、死亡诊断书、残障诊断书、住院治疗确认书、医生处方(调剂费)等)
※ 事故证明书必须由医疗法第3条(医疗机构)规定的国内医院或诊所,或国外医疗相关法律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。
- 身份证(居民登记证或驾驶证等附照片的政府机关签发身份证,非本人时需包含本人的印鉴证明或本人的签名事实确认书)
- 其他领取保险金所需提交的文件(支付死亡保险金时,非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索赔的,需法定继承人的确认书)
※ 如有需要,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材料。
